时间: 2021-11-24 11:31:30 作者: 媒介星软文平台
2021年即将进入尾声,很多企业也已经开始准备给员工发放年终奖金,日前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》中对年终奖金纳税做出了相关调整。据悉,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,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单独计算纳税。
具体计算公式为:
应纳税额=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。
例如:小李在2021年1月发放年终奖24000元。那么小李年终奖纳税额应该先用24000÷12=2000,对应税率表的税率是3%,速算扣除数是0。再24000*3%-0=720元,因此小李年终奖纳税额应该为720元。
但从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个税改革后,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,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。但国家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,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 3 年过渡期,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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