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2-10-18 12:28:18 作者: 媒介星软文平台
“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民国时期文献”内有一册陈梦家先生的《禺邗王壶考释》,系《燕京学报》第二十一期抽印本,出版时间为1937年6月,由北平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出版。其扉页右上方,自右而左写有三列毛笔字:
尔疋前辈先生教正
后学陈梦家谨上
廿七年二月杪香港
陈梦家于1934年9月,成为燕京大学容庚教授的研究生。1936年7月,陈梦家研究生毕业,9月秋季开学后,留校在文学院任助理(子仪:《陈梦家先生编年事辑》,中华书局,2021年,71、90-91页)。《禺邗王壶考释》是诗人陈梦家向古文字学乃至考古学方向转型的早期之作。禺邗王壶成一对,有铭文十九字,陈梦家断句为:禺邗王于黄沱,为赵孟邗王之惖金,台为祠器。此器相传二十年代出土于河南卫辉,陈梦家因考证铭文中“黄沱”(即黄池)这一地理位置,认为此说“甚可信”。可惜文物当时已流失英国。1937年2月,陈梦家遵从容庚先生之命,依靠老师提供的伦敦The Burlington Magazine上的图影及叶慈(W. Perceval Yetts)教授摹写的铭文,加以考释,“旬日成之”。陈梦家将铭文解释为:“吴王夫差与晋定公午黄池之会,晋正卿赵鞅与其事,鞅以敬金奉吴王,吴王以之作为祠器。”铭文背后隐藏着晋、吴两国于黄池之会上“争长”的历史事实。那么,铭文中禺邗王为何不直接称吴王?陈梦家解释:“其时晋吴争长,吴以兵威刧晋,使屈居亚盟,然吴亦许以称吴公不称吴王,故此器作邗王,疑所以避称吴王也。”6月,他对此又作进一步的解释:“……盖此器用晋卿所锡之金,令晋工铸之,晋工慑于吴之兵威,不敢不王之,然又不欲过事屈辱以损晋之令誉,故改称禺邗王邗王所以两全之也。”
陈梦家写成初稿后,曾和唐兰先生深入交流过。唐兰纠正了陈梦家“以赵孟为襄子之误”,而且他对铭文有不同的解释。唐兰认为“禺”非通假“吴”,而是动词“遇”,也非赐予,而是“摈介之介”,赵孟就是赵鞅派去和吴王联系的副手,他也是作器之人,断句也就不一样——禺邗王于黄沱,为赵孟,邗王之惕金,台为祠器。断句后的铭文含义就变成:“作器之人为赵孟介以见吴王,吴王锡之金,因以为祠器也。”如此,唐兰的释义和陈梦家相去甚远。所以,唐兰认为此器为晋器,而非吴器,故称之为赵孟壶。陈梦家坚持自己的主张,认为“作器者无主名,西周以下,决无其例”,所以唐兰不得不称之为“变例”,并从文法角度予以论证唐氏之说之误。当时和其后的学者,对于铭文的解释,分为两派,容庚、闻一多、吴聿明、董楚平、叶文宪等人持陈梦家的观点,杨树达、马承源、王文清、吴毅强等人持唐兰的观点(吴毅强:《赵孟介壶新研》,《考古与文物》,2010年第1期,63-68页)。陈梦家先生当年的论证和观点自然可作进一步的商榷,但难掩其学术研究上的才气和锐气,笔者作为完全的外行,在学习过程中深以为“奇文共欣赏,疑义相与析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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